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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方开始,对方身上的汗就没停过。当黑发湿漉漉地粘在那张苍白的脸上,细看还有点性感。
吕锦誉是一个足够高傲的人,却也能坦诚的欣赏对方。
曾经他的朋友说过这是他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。
有时候直接的像个孩子。
这是朋友对他的评价。
但很快吕锦誉就发现了不对劲,在手腕那块细腻的皮肤上,他摸到了一块疤。
他精神一震,想要去看仔细,何尽却猛地甩开了他的手。
“嘭”的一声,吕锦誉的手打上了三轮车的靠背,立马疼地弯下了腰。
“嘶……好疼。”
不会骨折了吧。
吕锦誉捂着手,疼地冒出了泪花。
他真的太娇贵了。
磕一下就瘸了腿,碰一下就疼地直不起腰。
白瞎了吕锦誉那人高马大的个子。
可就像何尽总会给人一些体虚病弱的误会,吕锦誉也常常给人一种健壮魁梧的错觉。
蜜皮,大高个,还是个五官立体又轮廓深邃的混血,任谁都会觉得他是个阳光健康又充满野性的大男人。
实际上吕锦誉从小到大就和林黛玉一样,碰一下就倒。
高中军训的时候,医务室就是他第二个家。
到了大学,他干脆住了一个月的院。
原因就是他被晒晕的时候没注意好角度,一头栽下去摔了个脑震荡,想要爬起来又崴伤了脚。
吕锦誉的大体格和他深颜色的皮肤是天生的,就像他的绿眼睛一样。
他爸是混血,他妈也是混血。
他是混中混。
不过这并不妨碍吕锦誉柔弱体虚的毛病。
这六月的大热天,吕锦誉穿着一件长袖衬衫,一条黑西裤,却也没出什么汗,摸上去连手都是凉的。
他妈从小就说他中看不中用。
吕锦誉捂着被撞疼的手,觉得异常生气,可生气之余又觉得格外委屈。
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遭遇这一切。
狼狈又千疮百孔的他简直把他这一辈子的罪都快遭完了。
可吕锦誉还记得一件事。
“我要坐你旁边!”
何尽默不作声地看着眼里闪烁着泪花的吕锦誉。
那件剪裁得当的红衬衫早就没了原本精贵的模样,皱皱巴巴的像糠咽菜不说,肩膀还被树枝刮破了一个洞。
不过吕锦誉并不知道,要是他知道的话,他绝对无法接受自己居然一整天都穿着一件破衣服!
而他的西装裤也脏兮兮的沾满了灰,再配上他现在头发散乱,眼睛湿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