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4章 马戏团(2/3)
“我是盲人,常演看不见东西跌跌撞撞摔跟头;四弟少了条腿,常演被狗追着跑又跑不快的样子,我俩属于用狼狈相来逗观众发笑的。二弟不能说话,就专门安排一个泼妇和他吵架,那个女人说话极为恶毒难听,骂街也不过如此,每当二弟被骂的气急却又无言以对,都能引起哄堂大笑。
三弟没有双臂,便表演用脚写字,这算是四人中唯一一个有些技术含量的活儿了,也算是表演的最有尊严的一个,但为了练出这一手,他的脚没少被马鞭打的血肉模糊。”天残道。
“懂了,那是什么契机让你们离开了马戏团,到了这里开了这家店呢?”
“其实这么多年我们早已适应了,如果不是又有变故的话,甚至已经做好了这辈子就在那里凑合过去得了;但节目没有创新,从大城市演的多了就没人愿看了,只能去小城市,小城市也不行了再去乡镇,最后乡镇市场也没了,外加这套表演不再符合当时的主流娱乐,马戏团的生意越来越难做,为了节省开支,便把我们给裁掉了。
稍有幸运的是团长给了每人一笔安置费,兄弟四份加起来成了后来开这家店的本钱。”天残道。
“按照那种人的做派,能把你们开了还给你们钱,实在是不可思议,这种当代才有的劳动保护关系,在当年别说规矩,连原始的意识也还很淡薄。”卢珊珊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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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因为他不得不给,所以我说的幸运不是他有良心;记得那年在伦敦落脚结果正好遇到了一场大游行,参加游行的人主要都是我们的同行,不仅有马戏团的,还有小丑协会,有组织的街头艺人之类。
反正凡是被雇主剥削的都去闹了,一些比较激进的听说把雇主打死打伤的也不在少数,期间不少受害者联合起来,闹出了不小的动静,当局为了尽快平息局势,严惩了几个虐待演员的团长,又设立了相关法律制定了最低时薪,然后鼓励受害者提交证据,告发雇主的不法行为。
这边的团长怕我们也去报案,给他引来麻烦,这才用钱当封口费,我们觉着这笔钱还说得过去,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,也就没去追究什么。”天残道。
“那旅店一开始便在这里吗?”项骜道。
“是的,是在这里。”
“为什么会在阿尔卑斯山下的山林里开店?这么偏僻的地方,谁会过来住?”
“山脉两端自古以来就有大宗贸易,但交通落后只能绕山而行,可绕路实在太远了,时间成本很高也无法运输一些有保鲜要求的货物,于是便有人愿意冒着风雪直接翻山过去,把绕路改成直线,虽然难走了很多但也快了很多,那么有利可图之后走这条路线的行商客旅就逐渐多了起来,我们看中了这一点,在他们的必经之路上开了家能歇脚的店面,争点糊口钱。”天残道。
“如果是在大城市,你们这店不算什么,但在这种地方已经是颇具规模了,说只是挣点糊口钱实在有些谦虚。
而死后化鬼,还能这些本事,又留在此地不走,定有隐情,比如某些未完的执念,也一起说说吧。
还有为什么拦住我俩,是以前所有途经这里的人都拦,还是只拦特定的?拦住之后若没有我这点手段制服你们,你们又当如何?”项骜道。
“我们的死还是和家父有关。说起来也是孽缘,他憋宝离不开名山大川,在华夏混迹多年能染指的已经都拿过了,于是便将目光放到了国外,阿尔卑斯山作为名山就成了首批目标之一。
结果过来穿林住店时和我们相认,彼时兄弟四人早已明白事理,对他早年的所作所为恨之入骨,所以此次见面更不可能还有什么生养之恩,